2025年曹杨二中附属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5年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入学条件
1.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校对口地段常住户籍的儿童。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2.对于常住户籍在我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须在2023年4月27日(含)之前迁入我校招生地段;
(2)适龄儿童至少须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一方监护人的户籍也须在2023年4月27日(含)之前迁入;
(3)该户籍的户主和《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为该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适龄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的,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时间、监护人的户籍入户时间、儿童与户主及房产权所有人关系等先后顺序,解决入学问题,额满为止。不能解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教学资源统筹安排。该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的持证要求详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
6.常住户籍在本校地段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
7.我校自2015年已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同胞多孩家庭情况除外)。本地段内居住地址若5年内已经享受过一次入学机会,今年该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三、日程安排
1. 4月12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微信推送)
2. 5月17-20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3. 5月21日起 对已经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4. 5月24-25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5.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四、其他事宜
1、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2、学校承诺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3、咨询电话:62856638 陈老师
(每周二、三13:00-15:30,周一、周三、周四16:30-17:00或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区留言)
监督电话:62450787-8002 陈老师
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官网:https://mscyef.pte.sh.cn/
微信公众号: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2025年4月